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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移动“黑油站”被举报!8人被刑拘涉案金额超百万!南都调查……

来源:移动破碎站    发布时间:2023-12-02 02:43:33 原标题:深圳一移动“黑油站”被举报!8人被刑拘,涉案金额超百万!南都调查……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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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深圳一移动“黑油站”被举报!8人被刑拘,涉案金额超百万!南都调查……

  2023年9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对成品油管理完成立法的地区。《条例》的制定不仅填补了立法空白,更为成品油监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需要。

  近日,市民杨先生(化名)向南都记者反映称,其在怡海大道与兴海大道交界路段看到了不少由面包车改装而成的“移动油站”,可以为往来的集装箱大货车提供加油服务。顺着此线索,南都记者连日来也在该路段附近进行了走访。

  一辆车尾板翘起的厢式面包车、一名等候的司机,夜晚时分,在仅有大货车停靠的怡海大道路段,这种“移动油站”随处可见。

  南都记者在驱车靠近的过程中明显看见,这些面包车已将内部的座椅拆除,并加装了吨桶、计价器以及油枪等加油设备,收款二维码也张贴在明显位置。不少大货车司机选择将车辆停放在面包车身后,在完成加油过程后便驶离。

  此外,记者还在听海大道路段看到,面包车司机在驱车寻找“目标车辆”,为大货车提供定点加油服务。

  南都记者观察发现,这类“移动油站”除了均由面包车改装而成以外,营业时间和地点也相对固定。时间基本在夜晚10点至次日清晨,大多分布在在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听海路以及兴海大道的围合区域,上文所述的怡海大道便位于其中。

  经记者粗略估算,该类面包车便多达30多辆。而受近期深圳天气的影响,面包车数量会出现波动,时多时少,但基本维持在20辆上下。值得一提的是,通海路的面包车数量和加油服务最为“显眼”,由于道路位置十分偏僻,大货车在加油时甚至直接占据了中间的直行车道。

  从位置上看,妈湾位于前海的西南端,两面环海、背靠大小南山。因集中的产业单一和地理位置偏僻,导致目前该区域道路主要停放的是集装箱式大货车。

  数次走访中,南都记者留意到,在“移动加油服务”集中的时段,该区域内鲜有出租车与私家车出现。每当记者驱车靠近时,都引起了面包车司机的注意。而尝试与之交谈时,面包车司机表现也颇有警觉性,不轻易与人交流。

  这类面包车多为外地号牌,但也有少量是深圳、东莞号牌。这些车辆也大多选择各自的固定点位,为往来的货车司机提供加油服务。走访期间,唯有一辆粤B号牌的白色小轿车出现,其车主不仅多次出现在怡海大道路段,更与面包车司机时有交流。

  对于妈湾码头附近出现“移动加油”现象,南都记者经过调查后也将情况反馈给南山公安分局。

  对此,南山公安格外的重视,经多日暗访摸排后统一部署,并迅速采取收网行动,一举捣毁非法贩卖柴油的“犯罪链条”。

  据悉,警方多日行动共抓获嫌疑人8名,并查扣非法加油车5辆及查扣柴油约12吨,涉案金额超百万。经审讯,包括舒某某、陈某某、凌某某在内的嫌疑犯对非法贩卖成品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8人均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南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他们警惕性很强,车辆从不熄火,随时都会跑”,据南山警方介绍,为防止司机在警方查处时强行驾驶车辆逃窜,警方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嫌疑车辆成功实施围堵,避免了危险情况的发生。

  南都记者从南山警方了解到,相关涉案人员大致上可以分为贩油团伙和卖油团伙,老板舒某某及妻子利用非法改装的大货车以6.1元/升的价格从别处购买柴油,并藏匿于妈湾码头一处停车场内。组长陈某某则负责招募和管理司机,利用改装后的面包车在妈湾一带进行非法销售,其非法贩卖的柴油价格也仅为6.8元/升,远低于市场价格。

  据悉,相关情况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南山警方也将持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非法运输、贩卖“黑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柴油属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非法运输、贩卖不仅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极易因操作不当导致剧烈燃烧事故,甚至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非法私油来源不明,且改装的加油车辆没有一点安全防护装置,每一次买卖都面临着“定时炸弹”的风险,稍有不慎便会引发严重安全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隐患。广大市民切勿贪图便宜到“黑油站”加油。

  私人购买柴油进行非法运输和存储,再利用非法改装的面包车,以隐蔽、流窜等形式进行流动加油,不仅扰乱正常的成品油销售秩序,更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存在极大的社会危害。

  据悉,当前国家层面尚无关于成品油监管的专项法律和法规。为填补立法空白,2023年4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成品油监督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为成品油监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根据该《条例》中成品油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擅自设置、使用罐体、箱体等设备设施存储成品油;未取得行政许可开展成品油运输;经营无合法来源的成品油等行为。

  同时,该《条例》监督管理措施第二十七条显示,对违法经营、运输成品油等行为,负有成品油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成品油、原材料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进行查封、扣押;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商务、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查封、扣押协同处理处置机制。

  此次联合行动中记者发现,相关涉事人员在面对警方查处时一度质疑:“这事不归你们警察管”。

  经梳理后发现,警方行动虽然对非法销售环节进行了有效打击,但针对涉成品油违法违规的行为,还涵盖有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监管等所有的环节,若仅依靠单一部门执法,容易面临执法权限不足和执法力度弱等问题,难以形成有效整治打击。

  如此次打击行动,对有关人员和车辆以及经营资质的调查,就涉及成品油的经营许可、设备储存、运输许可和安全经营等所有的环节,落实到各部门的查处分工还需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介入。

  如今,随着《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成品油的经营使用、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均有明确的监管职责划分,多部门联合查处、形成监管合力也有了清晰的法规可依。

  如何有效应对并遏制“黑油”现象,不仅关乎成品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更是消除城市安全风险隐患。从严打击“黑油销售网络”,并避免其”死灰复燃“,对有关部门明确执法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以及建立协同处理机制也提出了新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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