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制止运用区的布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昆明市已对高排放禁用区内建筑工地展开了十余次常态化监督查看,制止超支排放工程机械运用,消除冒黑烟现象。
现在,昆明市已树立非路途移动机械数据库,将非路途移动机械环境监管作为全市移动源污染防治作业的要点来抓。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推动非路途移动机械排放存案和编码挂号作业,加大整理排查力度,要点对城市建成区域运用非路途移动机械的工业及民用建筑施工、市政设备建造工程施工、路途交通施工、水利施工、大型厂矿等企业、工地(场所)、机场、铁路货场、码头展开整理排查,收集非路途移动机械信息并进行编码挂号;加强对高排放非路途移动机械禁用区内运用非路途移动机械的企业、工地(场所)的现场督导查看,查看核实非路途移动机械的挂号编码状况;加大对填写信息的审阅和复查力度,经过现场检查等方法核实,根绝“一机多码”或“多机一码”的现象;加强部分联动,活跃和谐住宅城乡建造、交通运输等职业主管部分,强化联合法律监管,树立法律信息同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