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0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我市展开了例行督察。2021年2月24日,督察组向我市反应了督察定见,移送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职责追查问题头绪,指出犍为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未执行重污染气候应急办法,扬尘污染严峻和夹江县督察使命唐塞整改问题,要求我市依法依规做出具体的查询处理。
市委、市政府分外的注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赓即作出指示,分担市领导召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方针绩效办和市生态环境局专题研究部署,依法依规查询处理。根据查询核实成果,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分别对相关单位和职责人予以追质问责。职责追查具体状况请在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络站点进行查询。